蚌埠市文化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文发集团),于2011年初完成组建。为市属大型国有企业,负责经营、管理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,隶属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。内设办公室(艺术服务部)、人力资源部(监察室)、财务管理部、资产管理部(项目部)、纪检监察室五个部室。下属单位有:安徽省花鼓灯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、安徽省泗州戏剧院有限责任公司、蚌埠市华夏影视演艺有限责任公司(蚌埠大剧院),代为管理单位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(差额事业单位)共有职工155名。2014年12月蚌埠大禹文化产业园区被国家文化部正式命名为“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”,2019年6月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1次专题会议上,同意市文化和旅游局《关于成立大禹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的请示》相关情况汇报,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,按规定程序筹建大禹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(蚌埠大禹文化产业园区有限责任公司),并在市文化发展集团挂牌。主要负责示范园区的规划、招商、统计、项目建设、运营管理等。
市文发集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,董事长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。集团公司董事长、党委书记、总经理列入市委干部管理序列,副董事长、副总经理、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总会计师、董事会董事列入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序列。目前,现有党委副书记1人,同时兼任副董事长、副总经理,纪委书记1人(党委委员、董事),党委委员1人同时兼任纪委委员。集团党委下设四个党支部,共有党员57名,其中在职党员37人,离退休党员20人。
近年来,文发集团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生产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以及市委、市政府、局党委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中央、省市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,深入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,大力繁荣艺术创作,组织指导所属两家艺术院团的艺术生产,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,积极开展文化惠民及公益性演出任务以及对外文化交流等活动,不断丰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需求,在艺术创作演出、经营管理目标、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方面,强化责任担当,狠抓措施落实,取得较好成效。
几年来,文发集团先后完成了八家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、和平电影院、淮河电影院改革工作。实施两院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》改革。完成创作、演出了《珠城的传说》、《一罐黄金》、《绿皮火车》、《夙愿》、《大禹》、《石榴花开》等一批精品力作。舞剧《大禹》2018年一举夺得舞蹈界最高奖“荷花奖”、舞剧《石榴花开》2020年再次获得中国舞蹈“荷花奖”殊荣。2013年以来两院共获得国家、省各种奖项60多个,并多次走出国门赴国外进行文化交流演出活动,提升了我市知名。花鼓灯歌舞剧院、泗州戏剧院坚持每年文化惠民下基层、下农村等演出都在100场以上。加强所属企业经营管理,推进资产整合注入文发集团,确保国有资产的收益率,企业效益实现稳步增长。
文发集团2015年被安徽省文化强省领导小组授予“安徽省重点扶持文化改革发展示范企业”。泗州戏剧院有限公司荣获“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突出贡献单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