蚌埠市文化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架构

经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,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有关行政法规,单独出资人民币600万元设立蚌埠市文化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称市文发集团)。

市文发集团经营宗旨:以传播思想信息,传承文化为使命,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。以资产管理为核心,以控股、参股为手段,着力建立有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,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示范引领和表率带动作用,在推动两个相统一中走在前列,最大限度的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与此同时,市文发集团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机构,并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,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。

市文发集团设董事会(董事长、副董事长),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;监事会(监事长、监事);总经理(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)。公司内设4个职能部室:集团办公室(艺术服务中心)、人力资源部(监察室)、资产项目部、财务管理部。

投资管理2个子公司:安徽省花鼓灯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、安徽省泗州戏剧院有限责公司;2个独立法人单位:安徽省蚌埠市华夏影视演艺有限责任公司(蚌埠大剧院)、蚌埠大禹文化产业园区有限责任公司;托管1个单位:蚌埠市艺术管理中心(差额事业单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