蚌埠大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有限责任公司

发布时间: 2019-11-29 16:52    浏览次数: 


蚌埠大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简介


  根据国家和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,结合蚌埠实际,我市依托历史文化资源优势,着力发展壮大文化产业,打造大禹文化品牌,蚌埠大禹文化产业园已呈现规模化发展,形成皖北地区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集聚群,成为带动安徽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强力引擎,影响中部地区,面向全国延伸。通过近几年持续发展,大禹文化产业园区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效应明显,文化创新融合程度较强,文化企业产值逐年递增,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。

  2014年国家文化部决定命名第五批十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,“蚌埠大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”名列其中。

  蚌埠大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,环市区东起高铁南站外联凤阳,南靠黄山路直接合徐高速,西抱天河邻淮河,北跨淮河连宁洛高速等区域。截止2013年底,园区在建和拟建文化产业项目达30多个,总投资约人民币500亿元,规划总面积55平方公里,共分为三个集聚区:以张公湖(张公山风景区)为核心的文化产业集聚区(约25平方公里);以龙子湖为核心的文化产业集聚区(约20平方公里);以双墩遗址为核心的文化产业集聚区(约10平方公里)。目前已形成了文化创意业、文化旅游业、艺术品业、出版印刷业、文化娱乐业、传媒广告业、文博会展业七大门类为主的文化产业体系。

  目前园区从业人员达30余万人,仅从事玉器加工生产销售的人员达15万人,显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对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。全省文化产业现场会几次在蚌埠召开,文化产业工作目标考核居全省前列。园区拥有国家级4A级景区4处、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处、省级文化产业园区1处、示范基地5处,曾连续多次举办了中国花鼓灯艺术节、中国玉文化节和安徽省玉器奇石古玩盆景博览会等。

   

  蚌埠大禹文化产业园区有限责任公司

   

 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,市文化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00万元,注册成立了“蚌埠大禹文化产业园区有限责任公司”,韩枫同志任公司执行董事、法定代表人。  

 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,蚌埠大禹文化产业园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园区规划、招商、统计、项目建设、运营管理等,并承担以下工作职责:

  一、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。

  二、负责园区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及相关数据报送等工作;做好文化和旅游部、省厅对文化产业园区的考核、检查工作,按规定定期报送年度发展情况。

  三、积极争取上级对园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、项目和资金支持。

  四、对规划和重要文化产业项目作重大调整时,须报部文化产业司备案。

  五、能够为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企业孵化,融资中介,技术,信息,交易,展示等公共服务。

  六、建立完善的统计监测工作机制,定期跟踪园区内文化产业发展情况,收集重要统计数据。

  七、具体业务: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和服务;旅游产业、文化产业项目开发、运营管理、会议会展服务、场地租赁、旅游纪念品的销售。